close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6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執行「高鐵財務解決方案」,於104年6月25日第6屆第3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主動依公司章程及各該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收回已發行目前流通在外之全部特別股股本,謹將相關日程公告說明如下:(1)104年7月13日為特別股最後轉換普通股日。(2)10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為特別股停止過戶起訖期間。(3)104年7月18日為收回特別股基準日。(4)104年8月7日為特別股減資註銷股份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7月中旬寄發「特別股收回通知書」,屆時惠請 特別股股東依「特別股收回通知書」規定時程及事項配合辦理為感。


5429D681FD60B94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46qw84eq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